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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在春假、清明出游热潮即将到来之际,3月26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6年“安逸四川·都江堰之春”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暨全省春季文旅消费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展示和推介四川春季特色文旅资源、产品、线路和系列优惠政策,也正式开启2026“一年四季游四川”序幕。循着花开入川、沿着山水入川、带着期待入川……活动现场,推出五大春假赏花精品地图、三大春假特色体验指南、三大春假惠民攻略、八大春假精品线路,发布“春燃心动·马上入川”四川春季旅游线上宣推季活动,全省136个景区同步推出春假免门票等多重优惠,全景呈现天府之国春日魅力,邀请广大游客春假入川、乐游蜀地。赏花地图、体验指南、精品线路,“春游四川”满足全龄选择这个春天,四川多地迎来春假,与清明叠加,为春日出游更添热力。活动现场,一场“春假入川”趣味情景演绎,将四川精心备下的美好旅程徐徐开启——春和景明,巴蜀大地百花齐放。春漫平原周边游地图、到川南春色风情游地图、川西花事秘境游地图、川北花影寻踪游地图、攀西暖阳寻芳游地图等“五大春假赏花精品地图”次第铺开,提供“花漾天府·花式入川”的春季“colorwalk”(色彩漫步)限定美好。“蜀境探春·行读四川”三大春假特色体验指南,一站式打包春季全省特色活动,既有上春山、采春茶等踏青拾趣潮玩指南;也有观川超、看演艺等观赛赏演燃情指南;还有观星空、品三国等行读四川研学指南,串联全国首个省级研学旅游品牌“行读四川”授权36个研学旅游品牌单位,同步推出科普、自然、工业、红色、综合实践应季研学产品,开启主题多元的“行走的课堂”。“春游四川,也不只是一种出行选择,更是一种走近山河、读懂文化、感受生活的方式。”现场推介的“春假入川”八大主题精品线路,涵盖天府人文、三国蜀道、川西秘境、熊猫家园、文博非遗、红色印记等主题,串联起巴蜀大地的秀美风光与厚重文脉,为不同偏好的游客匹配不一样春日出行体验。活动上,成都以原创歌舞《春日繁花・走马锦城》展示今春成都特色活动,邀请游客循着锦城春日的脉络,沉浸式解锁成都春日赏花的缤纷盛景、文博体验的古韵风华、户外运动的鲜活活力与研学之旅的趣味探索。作为本次活动主会场的都江堰,以放水节为核心,备下了“1+5+N”联动全域的活动,既能见证古法祭祀、仿古放水的庄严时刻,也能打卡“都江夜堰”夜游、万灯祈福、民俗快闪等多元活动。搭配4条春季精品线路,赏岷江春水、醉青城幽翠、览问花村繁花、悟二王庙古韵,沉浸式感受千年文脉与春日盛景的交融。三大OTA平台超千万补贴,百家景区春假免门票、5000万文体消费券,“春游四川”畅享多重好礼春假游川,更有三大春假惠民攻略送上OTA春季产品、春假景区优惠、文旅体消费券等多重好礼。活动上介绍,2026年春季开始,重点围绕银发旅居、研学旅行、上门体育服务、体育健身、观看体育赛事等服务消费,发放“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体消费券。其中包括文旅消费券3000万元以及体育消费券2000万元。同时,全省共有136家景区推出春假中小学生免票等优惠,包括青城山-都江堰、光雾山、碧峰峡、海螺沟、剑门关等多家5A级景区。现场还同步发布“春燃心动马上入川”四川春季旅游线上宣推季,将在携程、飞猪、美团等OTA平台,围绕春假出游、赏花踏青、亲子研学、自驾旅行、康养休闲等多元需求,精选旅游攻略、宝藏产品、福利大促等集中打包,整合成都新闻国旅、交通银行、长龙航空等“旅游+”特色产品,更有1300万元专项补贴让利于客,为游客提供“线上看到”到“线下行动”的一键衔接。文旅之美,在景,更在境。活动上,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四川省导游协会向全省文旅行业发出“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倡议,贯彻“全省文旅市场秩序规范提升年”要求,共同守护行业形象。从产品创新到线路优化,从平台联动到服务升级,四川以丰富的文旅供给、实在的惠民福利、优质的服务保障,持续为广大游客带来更多元、更便利、更优质的春季出游选择,让八方来客在巴蜀大地邂逅最美春日。
2025-12-15
2025年12月11日,2025年剧本推介活动暨川渝第三届“大家论艺”文艺评论大会在四川大剧院小剧场精彩开幕。本次活动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四川天府演艺集团、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承办。四川天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泽平,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副主任毛迪为大会致辞。大会由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副主任吴瑜婷主持。四川天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泽平为活动致辞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副主任毛迪为活动致辞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副主任吴瑜婷主持大会来自川渝两地的戏剧创作者和评论学者,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戏剧专委会的成员们,首批四川省文艺评论中心共建单位的代表们,省内艺术类高校的师生们以及社会各界从事舞台艺术的朋友们,齐聚一堂,共同鉴赏品评今年川渝两地涌现出的优秀戏剧剧本,推动文本向舞台转化。本次活动的举办,为促进优秀剧本创作与产业资源对接,搭建编剧、制作机构与行业平台之间的桥梁,联动制作、投资等环节,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内容孵化平台,提升文艺评论参与剧本创作的深度具有多项重要意义。大会参与者正在观看、学习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优秀戏剧剧本库剧本一是促进行业资源对接,通过构建戏剧创作产业链,共享四川省优秀戏剧剧本库资源,吸引制片方、投资方等关注,为优质剧本寻找伯乐,帮助作者突破资源壁垒。二是发现优秀剧本与人才,为有潜力的编剧提供展示平台,尤其是新人或独立创作者,通过剧本推介,筛选出具有艺术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剧本,推动剧本向舞台的转化。三是进行市场试水与内容优化,通过现场剧本演读和观众反应,评估剧本的市场接受度与商业可行性。四是推动文艺评论深度参与剧本创作,使评论从“事后评价”走向“过程参与”,在创作早期提供视角与方法上的专业支持,夯实剧本文本的思想深度与艺术品质,提升整体创作水平。五是激发川渝两地戏剧创作生态活力,大会通过邀请社会各界新文艺群体,及高校师生参与鼓励更多新锐及年轻力量投身剧本创作,推动内容生产良性循环。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优秀戏剧剧本库剧本展示在剧本推介环节,小剧场话剧《逃离红楼·她叫彩霞》《生·活》、川剧《小青》、儿童剧《吉祥寺的秘密》、文旅融合戏剧《蜀·风流人物》、话剧《长夜追光》《春天里的春天》《彗星秘密研究所》《风抟羊角镇》《白门》的编剧们一一上台分享创作理念与剧本特色,这些作品题材多样、视角新颖、风格纷呈,不仅让现场观众聆听到一个个动人故事,更让人得以窥见创作者们那份熠熠生辉的初心。编剧骆平宣讲小剧场话剧《逃离红楼·她叫彩霞》剧本编剧张劲介绍小剧场话剧《生·活》剧本编剧余天钜推介川剧《小青》剧本编剧宋歌汇报儿童剧《吉祥寺的秘密》剧本编剧潘乃奇宣讲文旅融合戏剧《蜀·风流人物》剧本编剧刘征晋推介话剧《长夜追光》剧本编剧韩宜珂宣讲话剧《春天里的春天》剧本编剧蹇允之介绍话剧《彗星秘密研究所》剧本编剧高万雄宣讲话剧《风抟羊角镇》剧本编剧黄茜茜推介话剧《白门》剧本剧本演读环节,由成都沐微影视有限公司演读团队精彩呈现话剧《春天里的春天》和小剧场话剧《生·活》的精彩片段。让文字幻化为鲜明生动的人物呈现于舞台,使观众更直观地感受剧本蕴含的戏剧张力与舞台魅力。演读话剧《春天里的春天》演读小剧场话剧《生·活》最后的主题文艺评论分享环节,来自高校和院团的三位专家分别介绍了高校力量参与文艺建设的新模式,探讨了评论从“评价”走向“建设”的路径,分享了评论如何成为推动创作深化的“再生力量”。从不同维度展现了文艺评论对当下戏剧创作产生的重要推动意义。四川传媒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王雪梅介绍了高校力量参与文艺建设的新模式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二级艺术研究林晓婧研讨“曲韵巴蜀”文艺评论活动成都市川剧研究院艺术室主任孟立敬探讨“创评共生·让评论成为创作的再生力”本次活动内容丰富,不仅促进了川渝两地剧本资源的共享,也搭建了两地戏剧艺术创作全产业链的交流平台,更进一步加强了文艺创作与文艺评论的相互促进。未来,期待更多优秀剧本走向舞台、走向市场,实现创作与产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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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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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一、资助要求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守艺术理想,扎根生活、潜心创作,追求德艺双馨,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积极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投身文化强国建设的青年文艺工作者。二、资助范围(一)戏剧编剧、曲本作者(二)音乐作曲(三)舞台艺术导演、编导(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五)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创作人才(六)工艺美术创作、艺术设计人才(七)舞台艺术、美术评论人才三、申请额度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四、资助方式(一)对立项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二)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五、申报条件(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要求(符合其中1条即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2)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应由其受聘、就读的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出具推荐意见。(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在资助项目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项目。本项目与“国家艺术基金2027年度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不能兼报。六、申报数量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七、申报时间本项目从2026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八、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九、申报材料(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身份证;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和中国公民身份的证明;台湾地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三)台湾地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与受聘艺术机构、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读院校学生证。(四)项目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交获奖、参展、参演证书。(五)申报材料中若有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作品,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六)项目申报主体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七)申报戏剧编剧、曲本作者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2至3部剧本、曲本,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八)申报音乐作曲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2至3部作品的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音乐小样及其乐谱。(九)申报舞台艺术导演、编导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执导的2至3部作品的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十)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演出的2至3部舞台艺术作品视频文件,其中至少有1部为本人单独表演的作品,以及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彩排视频。(十一)申报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创作和艺术设计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5至10幅作品照片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十二)申报舞台艺术、美术评论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撰写且公开发表的2至3篇评论文章和申报项目的评论内容、基本思路。(十三)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十、签约实施(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安排,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演出、展览、展播和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十一、监督验收(一)资助项目应于2028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二)资助项目申请结项验收时,须提交完整作品。1.戏剧编剧、曲本作者项目须提交完整的戏剧剧本、曲艺曲本。2.音乐作曲项目须提交完整的音乐作品乐谱、音频或视频。3.舞台艺术导演、编导项目须提交完整的作品视频。4.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须提交完整的个人演出视频。5.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创作作品,其中,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5米×1.5米;版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米×1米;雕塑作品单件最长边不小于1.2米,应为硬质材料;书法作品单件不小于1米×1.8米;篆刻作品单件不小于0.035米×0.035米;摄影作品单幅不小于20寸(0.4米×0.5米),应用专业级相纸打印。6.工艺美术创作、艺术设计人才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创作作品。7.舞台艺术、美术评论人才项目须提交撰写的评论文章。(三)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四)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五)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暂停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十二、其他(一)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项目主体不得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名义安排资助项目作品的出版、演出、展览以及出售、捐赠资助项目的作品。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上述活动并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二)国家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03-27
  •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一、资助要求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以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为目标的培训项目。二、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舞台艺术、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分为国内短期培训、中长期培训和国外研修计划。(一)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二)创作人才培训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够做好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和市场经营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文艺评论人才培训重在培养能够针对创作观念、方法和实践开展评论的人才。(三)国外研修计划重在与国外艺术机构、单位合作开展培训活动,选派、支持优秀艺术人才赴国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推广交流和经营管理能力。三、申请额度国家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四、资助方式(一)国家艺术基金对聘请教师、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二)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且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四)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核准。(五)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0日,不超过180日,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0日;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年,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90日;国外研修计划安排在国外学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0日。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五、申报条件(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2023年4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鼓励艺术创作单位与艺术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项目。(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六、申报数量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七、申报时间本项目从2026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八、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九、申报材料(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社团注册证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四)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五)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六)申报项目涉及国外培训活动的,须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七)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十、签约实施(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安排,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演出、展览、展播和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十一、监督验收(一)资助项目应于2028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三)项目主体应加强对授课内容的管理,录制全部课程的完整视频。(四)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五)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暂停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十二、其他(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二)国家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03-27
  •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一、资助要求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项目。二、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优秀舞台艺术、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等在国内外的演出、展览。不资助文艺工作者个人作品的演出展览、纪念活动、节庆赛事等;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展示的项目。三、申请额度(一)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二)在国内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的50%;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的30%。四、资助方式(一)演出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演出补助、运输费、差旅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展出补助、策展费、布(撤)展费、运输费、差旅费、展品制作(装裱、洗印)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二)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支持线下演出、展览与线上展播活动相融合,可安排不超过演出、展览总场次20%的网络展播场次。(三)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四)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五、申报条件(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2023年4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2.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演出展览承接方签署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二)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项目,应于项目申报前完成作品创作演出。(三)申报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展览项目,应于项目申报前完成作品创作和征集工作。(四)在国外开展的项目须有国外合作方提供的邀请函。国外合作方应为有实力、有经验、有渠道、有平台、有影响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能够安排主流场馆,吸引主流媒体,影响主流人群。(五)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的剧目和作品,在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或者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的演出和展览,不能申报本项目。六、申报数量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七、申报时间本项目从2026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八、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九、申报材料(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社团注册证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三)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项目的,须提供项目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四)已落实资金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五)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六)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承接演出展览的剧场、展馆、线上展播数字化平台签署的协议。(七)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八)在国外开展的项目申报前须征得同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九)演出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参演作品视频,展览项目须提交全部参展作品的图片。(十)获得过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的作品,须提交修改打磨演出情况报告和详实的证明材料。(十一)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十、签约实施(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安排,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演出、展览、展播和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十一、监督验收(一)资助项目应于2028年10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三)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四)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暂停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十二、其他(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二)国家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03-27
  •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一、资助要求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凝聚文艺原创能力,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经得起人民检验和评判的优秀美术作品。二、资助类型本项目包括组织创作项目和个人创作项目。(一)组织创作项目资助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且在2026年4月15日之后开展的美术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主体为从事美术创作、展览、教育的机构或单位。(二)个人创作项目资助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的美术作品。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创作的作品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国家重点美术馆和省级美术作品展览机构收藏。三、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一)组织创作项目须创作不少于30件(组)作品。创作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创作人员与作品对应数量应保持合理比例,上下浮动不超过20%。(二)个人创作项目创作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三)创作作品的尺幅、尺度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5米×1.5米;版画、漆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米×1米;雕塑作品单件最长边不小于1.2米,应为硬质材料;书法作品单件不小于1米×1.8米;篆刻作品单件不小于0.035米×0.035米。不在规定尺幅和尺度范围内的作品,应在申报项目时特别注明。四、申请额度(一)组织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且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的50%。(二)个人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五、资助方式(一)对具备实施条件的组织创作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学术研讨、资料收集、材料购置、作品展览和结集出版等与创作和宣传推广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二)对立项资助的个人创作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组织项目申报主体与美术作品展览机构签订收藏协议,在结项验收合格且完成作品移交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和材料购置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四)对资助成果,国家艺术基金将与相关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合作,择优组织展览、出版、研讨和宣传推广等成果运用活动。六、申报条件(一)申报组织创作项目的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2023年4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2.项目申报主体应设有面向公众开放的美术作品展览场馆。3.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4.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创作活动实施方案;与创作团队成员签署的创作协议,并明确作品归属。5.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美术工程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6.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二)申报个人创作项目的文艺工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要求(符合其中1条即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2)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3.由本人所在地区或所属系统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学会)、画(书)院、美术馆或开设美术创作研究专业的高等院校(所)等机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应由其受聘、就读的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出具推荐意见。4.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美术工程资助的作品,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在资助项目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项目。本项目与“国家艺术基金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不能兼报。七、申报数量(一)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二)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个人创作项目。八、申报时间本项目从2026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九、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十、申报材料(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二)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三)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四)申报组织创作项目的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社团注册证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已落实资金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组织创作活动的工作方案,全部创作团队成员的艺术简介和已签署的创作协议。(五)申报组织创作项目须提交创作作品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六)申报个人创作项目的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身份证;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和中国公民身份的证明;台湾地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受聘艺术机构、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读院校学生证。(七)申报个人创作项目须提交申报项目作品的高清照片,项目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展览活动的获奖、参展证书以及代表作品的照片。(八)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十一、签约实施(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安排,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组织的展览、研讨、出版和展播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十二、监督验收(一)组织创作项目应于2028年10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个人创作项目应于2027年10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二)组织创作项目申请结项验收时,须在面向公众开放的美术作品展览场馆开展创作作品展览活动。(三)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四)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五)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暂停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十三、其他(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项目主体应妥善保管资助项目的作品,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出售、捐赠或变相转让。(二)国家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03-27
  • 3月7日晚,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重点资助项目——话剧《苏母》在成都城市音乐厅上演。话剧《苏母》由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联合出品。该剧以三苏文化为根基,聚焦苏母程夫人的生平事迹,通过勉夫奋进、教子治学、持家兴业的经典故事,刻画了一位深明大义、智慧坚韧的古代女性形象,勾勒出中国传统母亲的精神缩影,生动展现了“三苏”背后的女性光辉,深刻诠释了优良家风家教的时代价值与传承意义。该剧在艺术呈现上巧妙融入市井烟火气与轻喜剧色彩,极具巴蜀地域特色。剧中市井百姓的对话采用地道四川方言演绎,鲜活生动、贴近生活。舞台舞美与服饰道具兼具宋风雅韵与四川人文底蕴,舞台设计上承袭宋式美学留白写意的精髓,营造出雅致悠远的观演意境,实现了历史厚重感与当代审美性的有机融合。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项目监督部干部及委托的专家共同观看演出并监督项目实施。
    2026-03-20
  • 3月7日,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美术新创作品集中展示资助项目:数智时代以非遗“为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代表达——四川剪纸美术作品数字展示暨创作手稿展开幕式在四川大学美术馆举行。本次展览由四川师范大学主办,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承办,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成都市美术家协会数字艺术委员会共同支持,汇聚了四川剪纸非遗传承人创作手稿180余件、数字艺术家作品40余件,其中包含数字动画、AR艺术作品。展览以“数智时代以非遗”为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代表达”为主线,聚焦四川剪纸的千年文脉传承,系统呈现传统剪纸技艺与现代数字技术融合的探索成果,既是对四川剪纸活态传承,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四川艺术基金支持的项目,此次展览立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以非遗数字化为核心方向,融合数字光影、代码算法等现代技术手段,让传统剪纸在数字空间焕发全新生命力。展览中,理县藏族剪纸的粗犷、仪陇客家剪纸的细腻等多民族剪纸特色与数字艺术碰撞交融,非遗传承人手握剪刀的古法技艺与数字艺术家敲击键盘的创新实践形成深度对话,从创作手稿到数字成品的完整呈现,直观展现了传统非遗走向当代的探索路径。同时,展览还通过跨界融合的艺术表达,让四川剪纸这一多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晶走出展馆、走进屏幕,在青年群体中凝聚文化认同,彰显非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独特价值。此次四川大学美术馆站展览将持续至3月18日,下次展览将于4月1日至4月28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美术馆进行。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综合办公室干部和委托的专家现场进行了观展并监督项目实施。
    2026-03-12
  • 2月28日晚,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初创资助项目——话剧《稻浪千重》在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首演。话剧《稻浪千重》由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创排,以《感动中国》2023年度人物杨华德为原型,是一部聚焦农业援外、彰显时代精神的现实题材作品。剧目讲述了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杨华德坚守专业初心,肩负国家使命,秉持“一带一路”倡议,带领中国农技团队远赴非洲开展农业援建的故事。十年间,他与团队秉持“我们淋过雨要为别人撑伞”的赤诚情怀,攻坚克难、真诚付出,助力当地水稻产量实现大幅提升,逐步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从最初被误解、受冷遇,到最终赢得当地民众的广泛信任与深厚情谊。该剧以“种水稻”为叙事主线,有机串联个人成长、家国情怀与跨文化友谊三大维度,铺就中非友谊连心之路,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中国援外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艺术呈现了以杨华德为代表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追求。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项目监督部干部及委托的专家共同观看演出并监督项目实施。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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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承办的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联动活动——“院校联动・艺创未来”艺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成都祥宇宾馆举行。作为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联动活动之一,此次研讨会依托艺术节的重要平台,聚焦青年戏剧人才的培养与孵化,探讨艺术基金、艺术创作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这既是服务保障艺术节、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更是着眼长远、夯实戏剧艺术高质量发展人才根基的主动作为。出席今天研讨会的有来自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地的专家学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负责同志,川渝两地艺术类高校师生、戏剧社团代表、川渝两地艺术院团代表、“文艺两新”群体代表、青年戏剧工作者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杨舟贤、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袁艺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深刻阐述了本次研讨会对于推动艺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院校联动、促进艺术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研讨会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会议由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主任付春山主持。中央戏剧学院国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一级编剧林蔚然,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戏剧研究所所长王永恩,上海戏剧学院演艺中心主任吴巍,中国戏曲学院艺术实践管理中心副主任郑唯,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副主任毛迪,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起点话剧社负责教师赵超等专家及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陈佑松等省内10余所高校、文艺院团代表从青年戏剧人才培养、艺术基金发展创新、戏剧艺术创新与创作、校园戏剧创作与表演四个方面相继发言。他们结合自身丰富的经验,围绕艺术创新的实践路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艺术基金的高效运用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各位专家学者、艺术家朋友们在研讨会上畅所欲言、贡献真知灼见,提出了诸多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观点与建议。在热烈的氛围中,研讨会落下帷幕。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促进艺术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戏剧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起到了重要作用。相信各位青年艺术工作者们未来也将勇担使命,创作出更多讴歌时代、讴歌人民的精品力作,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2025-09-01
一场以“史”为鉴的生动对话与共鸣——评话剧《苍生为念》李馥均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绵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秘书长话剧《苍生为念》是一部以晚清名臣丁宝桢为原型创作的大型历史廉政题材话剧,它通过舞台艺术化的手法,生动展现了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内十年间改革盐政、整饬吏治、修缮都江堰等历史功绩。该剧采用了“话剧+书画展”的艺术联动模式,在多维度、立体化展现丁宝桢品格的同时,也丰富了观众的审美体验。截至2025年10月,该剧已成功演出近四十场,覆盖观众近3万人次,其热度证明了严肃题材通过艺术创新,同样能获得市场的认可和社会的共鸣。由此可见《苍生为念》不仅是一部艺术作品,更是一次深刻的文化实践,其艺术特色与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采用“明暗双线”交织叙事该话剧的历史原型是丁宝桢,晚清名臣,以清廉刚直著称,曾任四川总督,也曾斩杀慈禧宠宦安德海,整顿盐政、修缮都江堰、创办机器局。例如叙事的明线:丁宝桢的政治生涯,展现其在晚清腐朽生态中坚守初心、勤政为民的动人故事。而叙事的暗线:通过丁宝桢与儿子的家书往来,展现其对家风的重视和优良品德的传承。该话剧在故事演绎中不但采用叙事的明暗两线,也采取了虚实结合的表演方式:在尊重历史本质(“本质不虚”)的基础上,巧妙地进行了艺术虚构,加入合理的戏剧冲突和喜剧元素。如丁宝桢斩杀安德海、治理都江堰等关键情节严格依据史实,而部分人物(如陈有贤、盐商胡世铎)和细节(如“瓜二”的喜剧桥段)则进行艺术虚构,让剧情更富张力,也传递了历史温度。话剧《苍生为念》正是通过以上“虚与实”“明与暗”细腻的艺术手法,不仅让历史人物鲜活起来,也让本剧变得精彩纷呈,角色情感饱满真挚。二、地域文化的匠心孵化《苍生为念》深入挖掘本土历史资源(丁宝桢治蜀十年),将都江堰、川盐等本土符号转化为艺术表达,是成都推动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和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代表性成果。它与《哪吒之魔童闹海》《花重锦官城》等作品一同,构成了多元、现代的天府文化传播矩阵。巧妙融入四川方言、童谣、江号子及“宫保鸡丁”等本土元素,增加烟火气与亲切感。1.语言与音效的地方性话剧在台词上采用了文白相间的策略,既保持了历史剧的质感,又适时融入四川方言,如小贩用地道的成都话叫卖、演绎四川评书。此外,稚嫩的四川童谣和雄厚的川江号子也作为背景音效出现,瞬间将观众带入蜀地语境,感受魅力四射川渝地域文化的感官冲击。2.符号与习俗的巧妙植入都江堰、川盐等极具代表性的本土符号,不仅是剧情推进的关键,也承载了城市的历史记忆。更值得一提的是,编剧在采风过程中,从广元昭化古城挖掘到唐代“以清水送清官,以糨糊送贪官”的旧俗,并将这一细节艺术化地用作剧终的点睛之笔,极具感染力。3.烟火气的历史人物剧中烟火气让历史人物活了起来,如丁宝桢与川菜名品“宫保鸡丁”这道菜的渊源在剧中得以呈现。这种充满烟火气的生活细节,拉近了历史人物与观众的距离感,让丁宝桢的形象更为可亲可感。‌以川菜来历为载体正好展现并融合川渝地区的风土人情和百姓生活里的烟火气。三、剧目的传播意义该剧的成功之处就是具备深刻教育与传播意义,不但弘扬“清廉报国,不负家国”的精神,也诠释“以苍生为念”的为官之道和家国情怀。1.让廉洁文化“活”起来这部剧是文艺助力新时代清廉建设的创新实践。它成功地将严肃的历史题材和廉政主题,转化为有血有肉、扣人心弦的舞台故事,让观众能够沉浸式地感受丁宝桢“一身肝胆、两袖清风”的人格力量,使廉洁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例如,一位基层干部观剧后感慨,丁宝桢的故事让人看到清廉不仅是个人操守,更是对家国责任的坚守。通过设置罗秋生和陈有贤这一正一反两个学生角色,与丁宝桢形成“三位一体”的人物关系,折射出不同为官之道的抉择与后果,在深化了“为官之难”的寓意同时,也让廉洁奉公的价值观念跨越时空,深深触动了当代观众。2.实现历史与当代的对话剧目通过丁宝桢的故事,为当代观众提供了深刻的廉政启示。剧中“整顿吏治、心系百姓”的情节与当代廉政建设形成了跨时空的呼应。一位95后的影视从业者则表示,通过这部剧才发现常吃的“宫保鸡丁”背后竟有这样一位廉政人物,拉近了历史与当下的距离。《苍生为念》的成功在于,它不是一般的“明暗双线”叙事,也不是以地域文化为死板的背景图,而是化为流淌在戏剧血脉中的生命力;它让历史人物丁宝桢走下神坛,成为一个有血有肉、可感可知的精神榜样。艺术舞台的创造性转化,让这部话剧不仅成功完成了一次对历史的舞台回望,更让崇德尚廉、勤政为民的价值观念,在当代社会焕发出新的光彩。话剧中的丁宝桢在当时那种腐朽政治生态中坚守初心、勇于担当的戏剧故事,为当代党员干部提供了“以史为鉴”的生动教材。他所践行的“清廉报国不负家”的为民情怀,与当今倡导的“不忘初心”形成了一场奇妙的精神共振,也是古今对话的价值观镜鉴。其意义远不止于再现历史,更在于与当下时代产生深刻的对话和共鸣。文章经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图片源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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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以川剧为代表的四川戏曲是巴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四川人的性格和情感,是四川的文化符号与标识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促进我省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坚持振兴川剧,更好地发挥以川剧为代表的四川戏曲艺术在四川文化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以川剧为代表的四川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三)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挖掘、整理、研究、出版地方戏曲资料,并利用现代手段进行地方戏曲数字化音像资料制作,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四川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将其纳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财政加大地方戏曲振兴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通过设立戏曲专项资金等方式,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戏曲院团和戏曲艺术家们要自觉担负起振兴戏曲艺术的责任和义务。支持川剧、藏戏、灯戏、木偶戏、皮影戏、傩戏及京剧、豫剧、曲艺(曲艺剧)等剧种保护传承和健康发展。鼓励不同艺术形式相互借鉴、融合发展、与时俱进。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五)坚持振兴川剧。加大对振兴川剧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入社会力量支持川剧发展,加大川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力度,办好中国川剧节和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推动川剧艺术事业传承和发展。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六)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健全以剧目工作室和创作办公室为主体的省、市、县三级创作网络。实施四川省舞台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坚持开展四川省重点剧本签约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开展的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创新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扶持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七)建立优秀戏曲剧本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四川省《舞台艺术剧目创作生产论证评估办法》。(八)加大优秀剧本立上舞台的扶持力度。结合四川省重点剧本签约和三个一批创作扶持工作,举办作品推介会,为好剧本立上舞台、最大程度实现其艺术价值,搭建交流、沟通和推介平台,努力实现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无缝对接。将搬上舞台的三个一批扶持剧本和重点签约剧本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购买范围。四、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九)支持和保障全省现有戏曲表演团体的生存和发展。对目前尚保留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戏曲表演团体,应深化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使其达到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及保护、传承地方戏曲艺术的能力;对原有戏曲专业技术人才分流到其他文化单位,目前仍具备戏曲创作、演出能力的团队,若有条件可恢复其表演职能,进行戏曲艺术生产。(十)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表演团体,根据其演出场次和发展前景,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十一)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十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表演团体发展。(十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五、支持戏曲演出(十四)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我省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表演团体到基层(农村、学校、社区、军营、工矿等)为群众演出。每年为每个乡(镇)送戏曲数量不少于2场。支持优秀剧目开展驻场演出和巡演活动。根据演出的采购成本,实行差异化采购。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十五)争取资金渠道多样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演出市场。支持优秀剧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推动四川戏曲演出市场发展。六、改善戏曲生产条件(十六)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原有剧场的院团要对剧场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完善服务功能。把简易戏台建设纳入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等新型文化阵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增加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或建立专门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地,或以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对已有教学排练演出场所的戏曲表演团体,应对其排练演出场所进行物权确认并依法登记。(十七)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确保满足教学排练演出需求的同时,对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七、建立戏曲艺术评价体系(十八)完善戏曲评价体系。加强全省戏曲评论与研究职能单位建设,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构建相对完整、合理的省、市、县三级戏曲艺术评价体系,以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为职责,以服务戏曲艺术家和引导戏曲创作方向为宗旨,整合社会资源,聚集批评和研究人才,建立戏曲艺术评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倡导专业批评精神。八、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十九)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落实大中专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戏曲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支持戏曲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二十)完善戏曲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代表性剧目。建立戏曲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进入高校进一步深造,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戏曲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面向基层举办川剧传习班。举办以传承川剧优秀剧目和流派代表剧目为宗旨,以基层地方剧团青年演员为对象的川剧传习班,邀请我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授代表剧目,进行示范教学。(二十一)加强戏曲创作人才和理论人才机制建设。坚持办好多种类型的戏曲创作、评论培训班,构建戏曲创作与评论人才培养常态化机制。全方位为年轻一代戏曲创作和理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条件,帮助他们开阔创作视野、拓宽创作思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培养具有优良品性、德艺双馨的戏曲领军人物。(二十二)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通道。保留事业性质和划转为研究类、传承保护类机构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符合政策规定的优秀专业人员。(二十三)进一步改革职称评审。注重完善戏曲人才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审条件,改进评价方式,科学制定戏曲人才评价方法,增强评审的专业性、公正性、准确性。(二十四)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九、加大戏曲普及和传承(二十五)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和普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在音乐、美术课中加强戏曲内容教育,大力倡导学校建立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文化主管部门和专业戏曲团体派出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指导学校戏曲活动,开展校园戏曲讲座,有条件的学校可申请授予戏曲特色学校。大力推动戏剧进校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四川省戏剧进校园演出活动支持力度,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一场优秀的戏曲演出。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应建立地方特色戏曲研究中心,开设专业课程,深化地方戏曲研究、传承。让以川剧为代表的四川戏曲艺术成为中小学生的兴趣课,普通类文科高校的选修课,艺术类大专院校的必修课。(二十六)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以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购买的剧目,要以培育观众、培育市场为目的,体现低价惠民理念,以低价撬动戏曲演出市场、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四川电视台开设戏曲文化栏目,四川日报开设戏曲宣传和评论窗口。依托互联网+建立空中剧场戏曲传播模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采取大众网上评戏评选、观众评戏评选等互动形式,让更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参与到戏曲艺术中,扩大戏曲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使看戏评戏成为一种时尚。十、加强组织领导(二十七)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州)人民政府对当地戏曲保护、传承与发展负有主体责任,要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19日(已经省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原文网址http://zcwj.sc.gov.cn/xxgk/NewT.aspx?i=20160224083937-265261-00-000
2016-02-2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强省建设的部署,助力舞台艺术创作提质升级,2025年12月17日至19日,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组织省内舞台艺术创作青年人才,分别赴眉山、乐山两地开展两次“文脉寻根精神铸魂”采风活动,通过实地调研深度挖掘地域文化内涵,为舞台艺术创作积蓄源头活水。眉山·三苏祠采风团首站走进眉山市三苏祠,三苏祠馆内收藏的数千件三苏文物文献与古建遗迹、园林景观相映,让在场人员深刻感受三苏家训家风与千年文脉底蕴,深度挖掘“三苏文化”中的家国情怀、文人风骨与生活哲思,为舞台艺术创作注入强大精神动能和创作素材源泉。乐山·铁道兵博物馆采风团第二站走进乐山市铁道兵博物馆,在讲解员引导下大家共同回溯历史,馆内钢钎、棉衣等实物,再现了铁道兵在铁路建设中攻坚克难的奋斗故事,生动诠释了英雄铁兵的奉献精神。参与采风的青年创作者纷纷表示从眉山三苏祠的千年文脉,到乐山铁道兵的奋斗史诗,为艺术创作带来了双重灵感洗礼。传统文化底蕴与铁军精神终将化作舞台上的生动表达,让古老文脉与时代精神在新生创作中熠熠生辉。
2025-12-23
封面新闻记者王一理近日,第二届“中国戏曲稀有剧种展演”入选名单公布,四川省两部小型剧目成功上榜——中型杖头木偶戏经典选段《少年张大千历险记》、川北灯戏小戏《风吹稻穗香》,让川蜀大地上的稀有戏曲艺术,再次站上全国舞台。1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分别对话两部剧目的主创,电话那头,不时传来“稍等一下,我这会儿还在指导小朋友们排练节目”,简单字句里,满是对传统文化焕发新生的欣慰,更藏着稀有剧种代代相传的温暖力量。灯戏映乡野,笑语润心田金秋九月,稻谷飘香,南充西宁河畔的乡村里,西河村灯戏传承人赵吉祥与女儿赵晓青,正带着村民在稻田里唱灯戏。剧中,母女俩巧设稻田钓鱼比赛、割稻研学游,让乡村生活的烟火气与灯戏的欢悦感相融,台下观众看到的不仅是一出鲜活的戏剧,更是非遗艺术与乡土生活、时代发展同频共振的动人瞬间。这,便是南充市川剧团打造的川北灯戏《风吹稻穗香》,也是此次入选全国稀有剧种展演的川味佳作。《风吹稻穗香》《风吹稻穗香》由国家一级编剧李诚、国家二级导演王丹丹联袂打造,一众本土优秀演员倾情演绎,以乡村振兴为时代底色,用川北灯戏独有的诙谐与温情,勾勒出一幅新时代乡村的幸福画卷:稻田里的欢歌笑语,乡村里的美好变迁,老百姓的幸福生活,都在唱念做打中娓娓道来,让观众在笑声中感受乡村发展的生机与暖意。作为川北地区的民间瑰宝,川北灯戏在明嘉靖年间便盛行于阆中、南部、仪陇、顺庆等地,被誉为“川北喜剧的活化石”。它根植于川北民间“耍灯”习俗,是地道的民间歌舞小戏,语言诙谐直白、表演朴实生活化,尤擅描绘田园生活的烟火百态,一唱一跳间,都是川北百姓的生活情趣。“入选‘中国戏曲稀有剧种展演’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鼓励,这也是川北灯戏第二次入围了。”南充市川剧团党支部书记李鸿斌的话语里,难掩喜悦与自豪。他告诉记者,“载歌载舞”是川北灯戏最鲜明的表演特点,《风吹稻穗香》正是抓住这一核心,将传统灯戏“插科打诨”的民间特色,与现代乡村振兴的时代主题巧妙结合,把新农村的新面貌通过艺术的手法鲜活展现给观众,让这门古老的民间艺术,在新时代的乡村沃土中扎下新根、开出新花。聊天中,李鸿斌用三个朴实的词总结了川北灯戏的精髓——要笑、要跳、要唱。在他看来,川北灯戏是属于老百姓的戏,骨子里藏着川北人的乐观与豁达,“戏里有笑声,也有泪水,哪怕是一出悲剧,也要用诙谐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是川北人面对生活的态度。”而一出好的灯戏,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艺术,而是要接地气、贴民心,走进老百姓的生活里,让观众看得懂、听得进、乐起来。传统从不是尘封的古董,而是能与当下对话的鲜活生命。川北灯戏从田间地头走来,历经数百年岁月,如今依旧能在新时代的乡村里焕发活力,正是因为它始终扎根民间、紧跟时代,把传统的韵律唱进当下的生活,让古老的艺术与新时代的生活同频。“大千世界”中打破第四堵墙排练厅里,背景音乐缓缓响起,演员们一手握住木偶的主杆,另一手灵巧操纵两根“手杆”,指尖的力道轻轻变换,木偶便顺势做出行走、转身、挥袖、颔首的精细动作,原本无生命的木偶,瞬间仿佛被赋予了灵魂,一举一动皆有韵味。这一幕,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中中型杖头木偶戏的日常排练场景,也是《少年张大千历险记》的创作底色。资中木偶源于清代末年(光绪年间),中型杖头木偶戏历史悠久,表演时,演员一手握住木偶的主杆,另一手操纵两根“手杆”,通过巧妙的力道控制,使木偶完成各种精细动作。2014年,这一传统艺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此次入选展演的《少年张大千历险记》,是资中木偶剧团的经典力作,该剧以内江籍国画大师张大千的少年经历为蓝本,以他求学回乡途中遭遇土匪的故事为主线,通过《绑票》《师爷生涯》《雅贼》《义救樊天佑》《招安・兵变》五幕内容,生动展现出少年张大千面对困境时的勇敢、聪慧与侠义。资中木偶戏与传统木偶戏不同,这部剧大胆创新,采用人偶同台的表演方式,将川剧变脸、吐火、杂耍等川味综艺元素融入其中,更把内江的烧白、豆腐、花生酥等饮食文化巧妙植入表演,让整部剧既有着木偶戏的传统韵味,又充满浓郁的四川地方饮食文化。“我们想让更多观众知道,原来演员还可以这样演,原来木偶还可以这样玩。”资中木偶剧团团长胡海告诉记者,《少年张大千历险记》的一大突破,便是让操纵木偶的演员从幕后走到台前,打破了舞台与观众之间的“第四堵墙”,演员与木偶同台互动、相映成趣,让观众既能欣赏到木偶表演的精妙,也能感受到演员的功底与魅力,让传统木偶戏变得更鲜活、更有趣,也让年轻观众更容易接受。谈及资中木偶剧的一个独特细节,胡海还忍不住打趣:“资中木偶剧大多由表演者左手托举木偶,右手操纵手杆,很多人问原因,我猜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祖师爷是左撇子吧。”一句玩笑话,让这门古老的艺术多了几分可爱的烟火气,也藏着资中木偶戏代代相传的独特印记。资中木偶戏《少年张大千历险记》自推出以来,便收获了业界与观众的一致好评。重庆市巴渝文化研究院副院长秋海棠曾这样评价:“这部剧不仅仅是一台木偶戏,更是一部生动的历史教科书,它以艺术的形式,将中国少年的无畏精神、家国情怀和对国泰民安的美好愿望,深深镌刻在百姓心中。”对于资中木偶戏的未来,胡海倍感兴奋与骄傲,话语里满是对传承的信心:“现在我们资中木偶剧团里,八成以上都是年轻演员,甚至制作木偶道具的师傅也都是年轻人,他们有想法、有活力,愿意沉下心来学木偶、演木偶,这就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年轻血液的注入,让古老的木偶戏有了新的传承力量,也让这门艺术的未来充满无限可能。从川北灯戏在乡村沃土中的焕新,到资中木偶戏在守正创新中的突破;从传承人坚守一线的悉心教导,到年轻演员朝气蓬勃的接力传承,川蜀大地上的稀有剧种,正以多样的姿态绽放光彩。梨花百园,薪火相传,这些藏在巴蜀大地上的戏曲瑰宝,终将在一代代传承人的守护与创新中,走得更远、更稳。(图据受访者)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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