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非政府采购办法》(川文旅办发〔2020〕35号)的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对网站、自媒体平台运维和视频剪辑发布及宣传推广项目进行了比选,四川致远方略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旺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肖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比选。
按照本次比选原则及评分标准,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投标报价、实施方案、履约能力、项目业绩、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四川旺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获得93.3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网站、自媒体平台运维和视频剪辑发布及宣传推广项目比选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6年6月3日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非政府采购办法》(川文旅办发〔2020〕35号)的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对网站、自媒体平台运维和视频剪辑发布及宣传推广项目进行了比选,四川致远方略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旺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肖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比选。
按照本次比选原则及评分标准,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投标报价、实施方案、履约能力、项目业绩、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四川旺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获得93.3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网站、自媒体平台运维和视频剪辑发布及宣传推广项目比选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6年6月3日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