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首页 剧本创作 赛事活动 国家艺术基金 四川艺术基金 文艺评论 人才服务 创作人才 政策指导
党建园地
市州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优秀剧目推广展示比选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6-03    点击:39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近年来我省涌现的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拟在2026年春节期间集中组织一批优秀剧目进行网络集中展播优秀剧目推广展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优秀剧目推广展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预算为人民币9.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图文推广:在不少于一个媒体平台发布15条关于优秀舞剧内容的图文推广。须进行图文创作、排版及营销传播并在正式创作前,应提供内容创作大纲,并与比选人进行讨论确认,在正式发布内容前5日将创作完整的推文内容提交比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方可进行推广。

1.推文条数:创作15条优秀舞台剧目推广图文。

2.推文图片:创作的图文内容中应是涵盖对应剧目的精彩剧照。

(二)推广展示:组织一批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在媒体平台展播。展播包含川剧、话剧、音乐剧、曲艺剧等15部优秀舞台剧。

1.展播次数:总展播次数不少于15次。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5月前。

(二)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312:00至2025年6913: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项目监督部(四川文艺评论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技术方案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确保内容清晰、完整且真实有效。请将全部材料整理齐全后密封装袋,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同时在密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

三、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项目监督部(四川文艺评论中心)。

3.联系人:徐老师

4.电话:18030765417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近年来我省涌现的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拟在2026年春节期间集中组织一批优秀剧目进行网络集中展播优秀剧目推广展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优秀剧目推广展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预算为人民币9.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图文推广:在不少于一个媒体平台发布15条关于优秀舞剧内容的图文推广。须进行图文创作、排版及营销传播并在正式创作前,应提供内容创作大纲,并与比选人进行讨论确认,在正式发布内容前5日将创作完整的推文内容提交比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方可进行推广。

1.推文条数:创作15条优秀舞台剧目推广图文。

2.推文图片:创作的图文内容中应是涵盖对应剧目的精彩剧照。

(二)推广展示:组织一批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在媒体平台展播。展播包含川剧、话剧、音乐剧、曲艺剧等15部优秀舞台剧。

1.展播次数:总展播次数不少于15次。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5月前。

(二)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312:00至2025年6913: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项目监督部(四川文艺评论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技术方案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确保内容清晰、完整且真实有效。请将全部材料整理齐全后密封装袋,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同时在密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

三、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项目监督部(四川文艺评论中心)。

3.联系人:徐老师

4.电话:18030765417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62号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1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