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拟对“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基本情况
(一)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二)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四)比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单位。
(五)比选控制价:19.29万元,其中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二章。
(六)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纸质艺术创作档案数字化规范〉等12项档案行业标准的通知》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我单位拟对收集的2024年度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并实施集中保管与高效利用。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其中艺术专项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比选有效期:自比选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上发布比选公告。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5年05月 28 日-2025年05月 30 日(每天9:0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三)方式:现场获取:在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四)售价:比选文件200元/标段(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比选申请人只有通过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06月 0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2025年06月 0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无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27 921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85179269
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拟对“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基本情况
(一)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二)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四)比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单位。
(五)比选控制价:19.29万元,其中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二章。
(六)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纸质艺术创作档案数字化规范〉等12项档案行业标准的通知》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我单位拟对收集的2024年度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并实施集中保管与高效利用。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其中艺术专项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比选有效期:自比选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上发布比选公告。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5年05月 28 日-2025年05月 30 日(每天9:0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三)方式:现场获取:在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四)售价:比选文件200元/标段(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比选申请人只有通过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06月 0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2025年06月 0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无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27 921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开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85179269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