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剧本创作 国家艺术基金 四川艺术基金 赛事活动 文艺评论 人才服务 创作人才 政策指导
党建园地
市州活动
首页   >  四川艺术基金
招生简章 | 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人才研修资助项目《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4    点击:9

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

舞台艺术创作人才研修资助项目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

5.png

1、 项目简介

四川扬琴是四川极具代表性的传统曲艺曲种,因以扬琴为核心伴奏乐器得名,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清代乾隆年间便已兴起,主要流行于川渝汉族聚居区域。历经数百年传承发展,四川扬琴形成了唱腔婉转圆润、曲调古朴悠扬、坐唱表演传神、叙事细腻生动的独特艺术风格,承载着川渝地区独特的民俗风情、人文底蕴与审美特质,拥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与传承价值,是巴蜀民间曲艺的核心代表之一。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任务,立足巴蜀丰厚的曲艺文化资源,秉持“承典立本、学演一体、守正创新”的培养理念。项目构建了系统化、专业化、实战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理论研习、案例分析、田野采风、创作实践、成果汇报等多元教学环节,双向夯实学员的理论素养与专业技艺。

项目聚焦优质青年曲艺人才培育,着力打造功底扎实、兼具文化自觉与创新能力的新时代传承人,助力四川扬琴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填补传统曲艺传承人才缺口,为巴蜀优秀曲艺文化代际接续、广泛传播、焕发时代新生筑牢人才根基。

2、项目主体介绍

西南石油大学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与四川省政府、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同签署了共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战略和框架协议。是四川唯一拥有A+学科的省属高校,学科专业涵盖8个学科门类。学校近三年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32项,国家艺术基金1项,以及教育部、省社科规划等各类项目342项。获评“全国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建有“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实验室”“影像智能处理与融合应用”等省级文科重点实验室。拥有1500座剧场、500座演播厅、动态影棚、黑匣子等丰富的教学实验场地。学校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长期根植于西南地区影视、戏剧、戏曲、舞蹈、音乐和油气科普作品创作,形成独特的行业和地域文化特色,电影、纪录片、AIGC电影等作品获北京国际电影节AIGC电影最佳音效奖、中国电视“星光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入围上海国际电影节、温哥华华语电影节。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为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不懈奋斗。

3、研修安排

研修对象遴选

面向川渝地区选拔30名在专业艺术团体、川渝地区曲艺艺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新文艺组织、基层文化馆等单位,具有一定的创作基础的优秀青年文艺骨干,及其他民间机构高水平表演者等。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序良俗与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强烈的专业事业心与岗位敬业精神。

2. 秉持艺术创作初心,有志于系统提升四川扬琴表演水平,在相关研究领域已产出一定代表性成果,具备相应行业影响力。

3.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需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品行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过往求学与工作经历中无重大违纪处分记录。

4. 具备扎实的专业积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曾获得各级音乐创作类专业奖项、深度参与省级及以上重大音乐艺术项目创作实践、主持或核心参与音乐创作相关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有音乐创作类作品正式出版或在专业平台公开发表。

5. 承诺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参与所有教学、实践与研讨环节,脱产学习安排已获得所在单位认可,可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学术委员会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审批备案。

研修时间与安排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整体培训时长共计61天,实行全员脱产学习模式。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分散实践创作、集中收官实训三个阶段,其中集中培训22天、实践创作等39天,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8日

报到时间:2026年9月12日

开班仪式:2026年9月13日

集中脱产授课:2026年9月13日—2026年9月22日,共10天

分散实践创作: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31日,共39天

集中创作排演: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2日,共12天

结项汇报演出:2026年11月12日


点我跳转原文查看并领取相关附件


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基金2025年度

舞台艺术创作人才研修资助项目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

5.png

1、 项目简介

四川扬琴是四川极具代表性的传统曲艺曲种,因以扬琴为核心伴奏乐器得名,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清代乾隆年间便已兴起,主要流行于川渝汉族聚居区域。历经数百年传承发展,四川扬琴形成了唱腔婉转圆润、曲调古朴悠扬、坐唱表演传神、叙事细腻生动的独特艺术风格,承载着川渝地区独特的民俗风情、人文底蕴与审美特质,拥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与传承价值,是巴蜀民间曲艺的核心代表之一。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任务,立足巴蜀丰厚的曲艺文化资源,秉持“承典立本、学演一体、守正创新”的培养理念。项目构建了系统化、专业化、实战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理论研习、案例分析、田野采风、创作实践、成果汇报等多元教学环节,双向夯实学员的理论素养与专业技艺。

项目聚焦优质青年曲艺人才培育,着力打造功底扎实、兼具文化自觉与创新能力的新时代传承人,助力四川扬琴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填补传统曲艺传承人才缺口,为巴蜀优秀曲艺文化代际接续、广泛传播、焕发时代新生筑牢人才根基。

2、项目主体介绍

西南石油大学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与四川省政府、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同签署了共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战略和框架协议。是四川唯一拥有A+学科的省属高校,学科专业涵盖8个学科门类。学校近三年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32项,国家艺术基金1项,以及教育部、省社科规划等各类项目342项。获评“全国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建有“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实验室”“影像智能处理与融合应用”等省级文科重点实验室。拥有1500座剧场、500座演播厅、动态影棚、黑匣子等丰富的教学实验场地。学校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长期根植于西南地区影视、戏剧、戏曲、舞蹈、音乐和油气科普作品创作,形成独特的行业和地域文化特色,电影、纪录片、AIGC电影等作品获北京国际电影节AIGC电影最佳音效奖、中国电视“星光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入围上海国际电影节、温哥华华语电影节。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为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不懈奋斗。

3、研修安排

研修对象遴选

面向川渝地区选拔30名在专业艺术团体、川渝地区曲艺艺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新文艺组织、基层文化馆等单位,具有一定的创作基础的优秀青年文艺骨干,及其他民间机构高水平表演者等。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序良俗与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强烈的专业事业心与岗位敬业精神。

2. 秉持艺术创作初心,有志于系统提升四川扬琴表演水平,在相关研究领域已产出一定代表性成果,具备相应行业影响力。

3.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需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品行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过往求学与工作经历中无重大违纪处分记录。

4. 具备扎实的专业积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曾获得各级音乐创作类专业奖项、深度参与省级及以上重大音乐艺术项目创作实践、主持或核心参与音乐创作相关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有音乐创作类作品正式出版或在专业平台公开发表。

5. 承诺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参与所有教学、实践与研讨环节,脱产学习安排已获得所在单位认可,可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学术委员会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审批备案。

研修时间与安排

《四川扬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整体培训时长共计61天,实行全员脱产学习模式。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分散实践创作、集中收官实训三个阶段,其中集中培训22天、实践创作等39天,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8日

报到时间:2026年9月12日

开班仪式:2026年9月13日

集中脱产授课:2026年9月13日—2026年9月22日,共10天

分散实践创作: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31日,共39天

集中创作排演: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2日,共12天

结项汇报演出:2026年11月12日


点我跳转原文查看并领取相关附件


编辑: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