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川渝戏剧评论体系建设,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作用,持续培养戏剧评论人才,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联合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于12月1日至12月5日举办了为期5天的“2025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
一、课程概述
2025年12月3日下午,2025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开启第四讲。本次授课专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处长冯雷,授课题目是《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
二、专家简介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长、一级调研员,原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际合作处(宣传教育中心)处长。现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特聘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师资库专家,全省高层次专家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系列培训课程授课专家。
三、 学员心得体会
蹇允之 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编剧
非常荣幸参加了2025年度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聆听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处长冯雷老师带来的课程,短短一下午的学习让我收获颇丰,也生出些许课程时长不足的遗憾。
冯雷老师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将著作权法条文与典型案例深度结合,为我们厘清了戏剧评论与剧本创作中的著作权边界。课程中,老师详解了作品独创性的核心判定标准,明确了独立创作与抄袭的界限,让我明白无论是剧本撰写还是评论创作,都需坚守原创底线;同时,老师通过图解电影侵权、大段引用小说核心内容被判侵权等案例,清晰界定了合理引用的范畴,既教会我们如何保护自身著作权成果,也提醒我们规避创作中的侵权风险,这对戏剧评论工作者而言,是筑牢法律素养的关键一课。此外,老师还针对职务作品归属、委托创作权利划分等实务问题展开讲解,解答了我过往在团队创作中关于权利界定的诸多困惑。
当然,此次培训也留有遗憾,课程时间有限,老师还有不少著作权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深层知识未能完全展开,让我倍感意犹未尽。
此次学习为我今后的戏剧评论与创作工作筑牢了法律根基,我也会带着所学继续深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创作出更优质的评论与作品。
何啸磊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副教授
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著作权主体、客体及权利内容,二是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的取得与权利的限制,第三部分主要是戏剧评论领域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冯雷处长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动形象清晰的为我们厘清了著作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为我们今后的评论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以及评论内容评论方向的一个界定,虽然本人已经写过几篇评论,但在听今天这个讲座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评论可能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和内容界定的概念,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及时、有用和指导性的知识讲座。
关于学员提出的一些问题,冯老师作了详细的解答,我重点关注了网上评论需要规避的一些风险,因为网络评论是现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有现实意义。另外还有剧本改编、合同、署名权、利润分成、改变权限与保护等等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觉得受益匪浅,为以后的评论工作起到了正本清源和推动促进作用。
王良军 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策划中心副主任/编剧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编剧、策划与撰稿工作的文艺工作者,我虽在日常工作中时常接触著作权相关议题,但多数停留在零散认知与实务应对层面。有幸参加本次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尤其是聆听了冯雷处长讲授的《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课程后,我感到深受启发,对戏剧评论乃至整个文艺创作领域的著作权问题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理解。
冯雷处长的授课风格令人印象深刻。整整半天的课程,他始终站立讲授,精神饱满,并时常走下讲台与学员们互动、提问,这种沉浸式的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我们的参与感。课程内容并非枯燥的法条罗列,而是紧密结合了戏剧评论、剧本改编、AI创作等前沿实践,辅以大量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例如,在剖析“剧本改编与衍生作品的界限”这一难点时,课上用《星空下的钢琴师》这一假设案例,清晰区分了受保护的“具体表达”与可自由借鉴的“思想”之间的微妙差别,让我对实践中如何判断侵权与合理借鉴有了可操作的标尺。
对我而言,触动最深的主要有三点:一是明确了“版权分流”的现实格局。课程清晰地指出,编剧是剧本的“原始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基础;而影视剧作品的著作权则依法归于制作者。这提醒我们,在从剧本到舞台、荧幕的转化过程中,一份权责清晰、授权范围具体的合同至关重要,是保障各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的生命线。二是对“实质性相似”判断有了更立体的认识。课程不仅讲解了受版权控制的“表达”范畴,也客观分析了那些属于“模糊灰色地带”的情形,如常见故事模式、类型化人物的使用等。这让我意识到,在创作和评论中,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保护独创性表达,也无需对合理的借鉴与灵感碰撞过度紧张。三是课程关于“AI创作”的实务建议极具现实针对性。在技术浪潮席卷文艺创作的今天,冯处长提出的“不直接使用原始输出”“进行原创性添加”等原则,为我们这些可能借助工具进行创作的文艺工作者划出了既开放又审慎的路径。
课间休息时,冯处长也被学员们团团围住,热情而耐心地解答各类具体问题。这种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讲授与互动充分交融的氛围,让我感觉这不仅仅是一堂课,更是一次难得的、与行业专家深度对话的机会。
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著作权管理并非远在庙堂的法律条文,而是贯穿于我们文艺创作、评论、传播每一个环节的“护航规则”。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增强著作权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既是对他人智力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原创力的有力保护。我将把本次学习的收获带回工作岗位,更审慎地对待创作与改编,更规范地开展文艺评论,为推动戏剧艺术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陈雅星 重庆婉仙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编剧、戏曲指导
听完冯雷老师戏剧评论著作权讲座,满满的干货。让我搞懂了创作者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前总觉得编剧重要的是把故事写好、是艺术创作。没有重视把它作为法律上实实在在的“资产”进行保护。但有时候也会畏惧被不怀好意者抄袭,又害怕版权登记的复杂繁琐性。老师把版权登记的每个步骤都手把手教给我们,之后自己独立也能完成。
对于讲座里说的合作创作那部分,印象特别深。原来跟团队一起写剧本,谁的创意、谁的付出,还有以后作品火了怎么分收益。这些都得提前写进协议里,把话说清楚、写明白。不然到时候闹矛盾,不光伤感情,还可能让辛苦做出来的作品受影响,规范的合同才是团队合作的“定心丸”。
侵权风险和合理使用的讲解部分,真是给我提了个大醒。平时写评论文章想用团方剧目照片装点,看着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侵权。不过还好,老师都一一教会我们怎么去避免,这些办法都能实实在在保护我们。
这些知识我以前有的知道一点,有的非常混淆,现在算是补上了课。以后再写剧本或评论,我可得多留个心眼,从一开始就考虑法律方面的问题,让创意好好发挥的同时,也不用怕自己的心血被别人随便用,创作起来也能更安心。
老师的干货多到讲不完,他的风趣幽默与典型案例分析,让一堂专业严谨的法律法规课变得像戏剧表演一样生动有趣。我想这就是老师学术厉害之处“大道至简”。希望以后能多多参与此类学习。好好学习,努力创作!
李俊亭 四川省戏剧家协会 职员
12月3日下午,冯老师带来的《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课程,聚焦了跟创作者息息相关但又常被我们忽视的知识产权领域。
冯老师首先讲解了著作权的相关法律概念,并用几个典型的真实案件判例对学员进行提问互动,使课堂氛围活跃的同时又加强了同学们对著作权的理解。基于对著作权概念、案例的充分理解下,接着冯老师结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在创作所涉及的版权、合作、分配、风险规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授,一些案例的穿插,也让大家有了更直观的体会,对今后的工作、创作都有所启发。最后冯老师还向学员教授了从法律层面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的操作。
本次课程给我们带来的收获是非常具有实操性的,同时也加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对创作的正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冯老师幽默风趣、精神饱满的授课状态和不时提问互动的授课方式,也让课堂氛围轻松又欢乐,感谢老师带来的精彩一课!
文章经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川渝戏剧评论体系建设,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作用,持续培养戏剧评论人才,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联合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于12月1日至12月5日举办了为期5天的“2025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
一、课程概述
2025年12月3日下午,2025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开启第四讲。本次授课专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处长冯雷,授课题目是《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
二、专家简介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长、一级调研员,原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际合作处(宣传教育中心)处长。现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特聘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师资库专家,全省高层次专家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系列培训课程授课专家。
三、 学员心得体会
蹇允之 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编剧
非常荣幸参加了2025年度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聆听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处长冯雷老师带来的课程,短短一下午的学习让我收获颇丰,也生出些许课程时长不足的遗憾。
冯雷老师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将著作权法条文与典型案例深度结合,为我们厘清了戏剧评论与剧本创作中的著作权边界。课程中,老师详解了作品独创性的核心判定标准,明确了独立创作与抄袭的界限,让我明白无论是剧本撰写还是评论创作,都需坚守原创底线;同时,老师通过图解电影侵权、大段引用小说核心内容被判侵权等案例,清晰界定了合理引用的范畴,既教会我们如何保护自身著作权成果,也提醒我们规避创作中的侵权风险,这对戏剧评论工作者而言,是筑牢法律素养的关键一课。此外,老师还针对职务作品归属、委托创作权利划分等实务问题展开讲解,解答了我过往在团队创作中关于权利界定的诸多困惑。
当然,此次培训也留有遗憾,课程时间有限,老师还有不少著作权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深层知识未能完全展开,让我倍感意犹未尽。
此次学习为我今后的戏剧评论与创作工作筑牢了法律根基,我也会带着所学继续深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创作出更优质的评论与作品。
何啸磊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副教授
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著作权主体、客体及权利内容,二是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的取得与权利的限制,第三部分主要是戏剧评论领域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冯雷处长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动形象清晰的为我们厘清了著作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为我们今后的评论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以及评论内容评论方向的一个界定,虽然本人已经写过几篇评论,但在听今天这个讲座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评论可能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和内容界定的概念,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及时、有用和指导性的知识讲座。
关于学员提出的一些问题,冯老师作了详细的解答,我重点关注了网上评论需要规避的一些风险,因为网络评论是现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有现实意义。另外还有剧本改编、合同、署名权、利润分成、改变权限与保护等等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觉得受益匪浅,为以后的评论工作起到了正本清源和推动促进作用。
王良军 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策划中心副主任/编剧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编剧、策划与撰稿工作的文艺工作者,我虽在日常工作中时常接触著作权相关议题,但多数停留在零散认知与实务应对层面。有幸参加本次川渝戏剧评论人才培训班,尤其是聆听了冯雷处长讲授的《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课程后,我感到深受启发,对戏剧评论乃至整个文艺创作领域的著作权问题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理解。
冯雷处长的授课风格令人印象深刻。整整半天的课程,他始终站立讲授,精神饱满,并时常走下讲台与学员们互动、提问,这种沉浸式的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我们的参与感。课程内容并非枯燥的法条罗列,而是紧密结合了戏剧评论、剧本改编、AI创作等前沿实践,辅以大量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例如,在剖析“剧本改编与衍生作品的界限”这一难点时,课上用《星空下的钢琴师》这一假设案例,清晰区分了受保护的“具体表达”与可自由借鉴的“思想”之间的微妙差别,让我对实践中如何判断侵权与合理借鉴有了可操作的标尺。
对我而言,触动最深的主要有三点:一是明确了“版权分流”的现实格局。课程清晰地指出,编剧是剧本的“原始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基础;而影视剧作品的著作权则依法归于制作者。这提醒我们,在从剧本到舞台、荧幕的转化过程中,一份权责清晰、授权范围具体的合同至关重要,是保障各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的生命线。二是对“实质性相似”判断有了更立体的认识。课程不仅讲解了受版权控制的“表达”范畴,也客观分析了那些属于“模糊灰色地带”的情形,如常见故事模式、类型化人物的使用等。这让我意识到,在创作和评论中,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保护独创性表达,也无需对合理的借鉴与灵感碰撞过度紧张。三是课程关于“AI创作”的实务建议极具现实针对性。在技术浪潮席卷文艺创作的今天,冯处长提出的“不直接使用原始输出”“进行原创性添加”等原则,为我们这些可能借助工具进行创作的文艺工作者划出了既开放又审慎的路径。
课间休息时,冯处长也被学员们团团围住,热情而耐心地解答各类具体问题。这种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讲授与互动充分交融的氛围,让我感觉这不仅仅是一堂课,更是一次难得的、与行业专家深度对话的机会。
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著作权管理并非远在庙堂的法律条文,而是贯穿于我们文艺创作、评论、传播每一个环节的“护航规则”。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增强著作权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既是对他人智力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原创力的有力保护。我将把本次学习的收获带回工作岗位,更审慎地对待创作与改编,更规范地开展文艺评论,为推动戏剧艺术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陈雅星 重庆婉仙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编剧、戏曲指导
听完冯雷老师戏剧评论著作权讲座,满满的干货。让我搞懂了创作者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前总觉得编剧重要的是把故事写好、是艺术创作。没有重视把它作为法律上实实在在的“资产”进行保护。但有时候也会畏惧被不怀好意者抄袭,又害怕版权登记的复杂繁琐性。老师把版权登记的每个步骤都手把手教给我们,之后自己独立也能完成。
对于讲座里说的合作创作那部分,印象特别深。原来跟团队一起写剧本,谁的创意、谁的付出,还有以后作品火了怎么分收益。这些都得提前写进协议里,把话说清楚、写明白。不然到时候闹矛盾,不光伤感情,还可能让辛苦做出来的作品受影响,规范的合同才是团队合作的“定心丸”。
侵权风险和合理使用的讲解部分,真是给我提了个大醒。平时写评论文章想用团方剧目照片装点,看着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侵权。不过还好,老师都一一教会我们怎么去避免,这些办法都能实实在在保护我们。
这些知识我以前有的知道一点,有的非常混淆,现在算是补上了课。以后再写剧本或评论,我可得多留个心眼,从一开始就考虑法律方面的问题,让创意好好发挥的同时,也不用怕自己的心血被别人随便用,创作起来也能更安心。
老师的干货多到讲不完,他的风趣幽默与典型案例分析,让一堂专业严谨的法律法规课变得像戏剧表演一样生动有趣。我想这就是老师学术厉害之处“大道至简”。希望以后能多多参与此类学习。好好学习,努力创作!
李俊亭 四川省戏剧家协会 职员
12月3日下午,冯老师带来的《戏剧评论领域著作权管理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课程,聚焦了跟创作者息息相关但又常被我们忽视的知识产权领域。
冯老师首先讲解了著作权的相关法律概念,并用几个典型的真实案件判例对学员进行提问互动,使课堂氛围活跃的同时又加强了同学们对著作权的理解。基于对著作权概念、案例的充分理解下,接着冯老师结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在创作所涉及的版权、合作、分配、风险规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授,一些案例的穿插,也让大家有了更直观的体会,对今后的工作、创作都有所启发。最后冯老师还向学员教授了从法律层面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的操作。
本次课程给我们带来的收获是非常具有实操性的,同时也加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对创作的正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冯老师幽默风趣、精神饱满的授课状态和不时提问互动的授课方式,也让课堂氛围轻松又欢乐,感谢老师带来的精彩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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