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非政府采购办法》(川文旅办发〔2020〕35号)的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于2025年4月6日上午对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进行了比选,四川大剧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比选。
按照本次比选原则及评分标准,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投标报价、实施方案、履约能力、服务方案、项目业绩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四川大剧院有限公司获得65分,排名第一,推荐为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比选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5年4月6日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非政府采购办法》(川文旅办发〔2020〕35号)的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于2025年4月6日上午对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进行了比选,四川大剧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比选。
按照本次比选原则及评分标准,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投标报价、实施方案、履约能力、服务方案、项目业绩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四川大剧院有限公司获得65分,排名第一,推荐为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比选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5年4月6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