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关于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比选人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比选。
二、控制价
最高限额人民币捌万圆整(8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内容
场地租赁服务:为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提供装台及演出当日剧场场地租赁服务。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提供服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25年 4月 1日9:00至2025年4 月 5日10:00(北京时间)。
4.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赛事活动部办公室。
5.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1.请参与比选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提供报价表,并盖公章。
3.将所有材料密封后递交。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
3.联系人:雷老师
4.电话:18380241231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5年4月1日
一、比选条件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关于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场地租赁服务,比选人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比选。
二、控制价
最高限额人民币捌万圆整(8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内容
场地租赁服务:为四川省青年戏剧暨艺术基金优秀资助剧目展演活动提供装台及演出当日剧场场地租赁服务。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提供服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25年 4月 1日9:00至2025年4 月 5日10:00(北京时间)。
4.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赛事活动部办公室。
5.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1.请参与比选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提供报价表,并盖公章。
3.将所有材料密封后递交。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
3.联系人:雷老师
4.电话:18380241231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
(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2025年4月1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