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剧本创作 国家艺术基金 四川艺术基金 赛事活动 文艺评论 人才服务 创作人才 政策指导
党建园地
市州活动
首页   >  文旅要闻
2026年“五一”劳动节旅游安全提示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1

1.关注天气与路况:“五一”期间,四川多地可能出现大风、昼夜温差大、局部风沙或小雨等天气,早晚体感较凉。出行前请务必关注气象预报和公安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合理安排行程,避开恶劣天气和拥堵时段。

2.预约景区门票:热门景区客流量大,请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实名预约,确认开放时间和入园要求,主动避开客流瞬时峰值。

3.检查车况装备:自驾出行前,请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轮胎、油路及应急设备,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备足防寒衣物、应急工具和常用药品。


4.严守交通安全:自驾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包车/乘车时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或高速客运,坚决抵制“黑车”、超员超载车辆、无资质的“黑包车”和私拼顺风车。

5.关注游玩安全:

远离“野景点”:切勿前往未开发开放的山林、郊野、封闭滩涂河道等无安全保障的“网红野景点”。

遵守景区规定:游览时严守安全管控要求,不擅自翻越防护设施,观景拍照时远离临水、临崖等危险点位,看护好老人与孩童。

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参与休闲文娱项目时,要量力而行,恪守安全规范,远离高危违规娱乐项目。

6.注意消防与食品安全:

防火:入住酒店时,留意消防通道和应急设施是否完好,不私拉电线、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饮食:选择资质齐全、卫生合规的正规商户就餐,不食用生冷野味和过期食材,谨防肠胃不适。


7.预防高原反应:

行前:提前咨询医生,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孕妇及儿童需谨慎前往;出发前要充分休息,避免感冒、过度疲劳,结合自身情况准备应急物资。

途中:进入高原后的旅游行程宜安排先到低海拔的地方,再到高海拔的地方。走路、说话、进食要放慢,避免剧烈运动。切勿忘记时刻关注旅游地极端天气情况,防止失温、做好自救。了解行程中最近的医疗点位置和联系方式,有异常情况主动拨打“120”或联系工作人员。

做到不激动不吵闹,走路缓行不跑跳;不熬夜睡好觉,注意保暖不感冒!

温馨提示:遇到安全突发事件请拨打“12345”。

祝您在四川度过一个安全、安逸、舒心的“五一”假期!


1.关注天气与路况:“五一”期间,四川多地可能出现大风、昼夜温差大、局部风沙或小雨等天气,早晚体感较凉。出行前请务必关注气象预报和公安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合理安排行程,避开恶劣天气和拥堵时段。

2.预约景区门票:热门景区客流量大,请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实名预约,确认开放时间和入园要求,主动避开客流瞬时峰值。

3.检查车况装备:自驾出行前,请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轮胎、油路及应急设备,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备足防寒衣物、应急工具和常用药品。


4.严守交通安全:自驾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包车/乘车时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或高速客运,坚决抵制“黑车”、超员超载车辆、无资质的“黑包车”和私拼顺风车。

5.关注游玩安全:

远离“野景点”:切勿前往未开发开放的山林、郊野、封闭滩涂河道等无安全保障的“网红野景点”。

遵守景区规定:游览时严守安全管控要求,不擅自翻越防护设施,观景拍照时远离临水、临崖等危险点位,看护好老人与孩童。

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参与休闲文娱项目时,要量力而行,恪守安全规范,远离高危违规娱乐项目。

6.注意消防与食品安全:

防火:入住酒店时,留意消防通道和应急设施是否完好,不私拉电线、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饮食:选择资质齐全、卫生合规的正规商户就餐,不食用生冷野味和过期食材,谨防肠胃不适。


7.预防高原反应:

行前:提前咨询医生,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孕妇及儿童需谨慎前往;出发前要充分休息,避免感冒、过度疲劳,结合自身情况准备应急物资。

途中:进入高原后的旅游行程宜安排先到低海拔的地方,再到高海拔的地方。走路、说话、进食要放慢,避免剧烈运动。切勿忘记时刻关注旅游地极端天气情况,防止失温、做好自救。了解行程中最近的医疗点位置和联系方式,有异常情况主动拨打“120”或联系工作人员。

做到不激动不吵闹,走路缓行不跑跳;不熬夜睡好觉,注意保暖不感冒!

温馨提示:遇到安全突发事件请拨打“12345”。

祝您在四川度过一个安全、安逸、舒心的“五一”假期!


编辑: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