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剧本创作 国家艺术基金 四川艺术基金 赛事活动 文艺评论 人才服务 创作人才 政策指导
党建园地
市州活动
首页   >  文旅要闻
2026年春节假期安全出游风险提示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2-12    点击:2

2026年春节假期将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广大游客:

一、密切关注天气路况。行前及时查询了解途经地、旅游目的地天气、道路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时段、门票预约情况,合理规划行程线路和出行时间,若遇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行程。避免前往山区、峡谷等易发积雪、结冰、滑坡等危险区域。

二、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旅行中多留意安全警示、风险提示、游客须知,全程做好自身防护。谨慎前往景区内悬崖、峭壁、峡谷等危险地带活动,谨慎参与高空、高速、冰雪等高风险项目,不到未开发开放区域游玩。选择正规餐饮店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建议高龄、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游客不前往高海拔地区。密切关注出境游目的地安全形势和注意事项,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外出须乘坐正规旅游大巴、游船等交通工具,不携带违禁物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穿戴救生衣,切勿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自驾出游,确保车况良好,备好防滑链、应急电源等冬季出行装备,行进途中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遇结冰、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

四、注意防范火灾风险。户外旅游要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不在有防火提示区域吸烟、烧烤或使用明火,不随意丢弃火种。入住酒店,及时了解消防疏散通道,不躺卧在沙发、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室内参观游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注意加强身边火灾风险隐患监督提醒。

五、共同践行文明旅游。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及公共游乐设施。践行“无痕旅游”理念,不污染水源,不践踏绿地花丛,不刻画涂抹古迹,不随意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废弃物。践行“光盘行动”,拒绝铺张浪费,倡导低碳节约出行。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参与灯会、庙会、民俗展演等活动时,有序排队、文明互动。

六、遇事保持冷静处置。若遇突发险情或意外事件,保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必要时拨打110(报警)、120(急救)、119(消防)及景区应急救援电话求助,清晰说明事发地点、险情情况及联系方式,等待救援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衷心祝愿广大游客朋友春节愉快,开心出游、平安归家!


2026年春节假期将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广大游客:

一、密切关注天气路况。行前及时查询了解途经地、旅游目的地天气、道路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时段、门票预约情况,合理规划行程线路和出行时间,若遇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行程。避免前往山区、峡谷等易发积雪、结冰、滑坡等危险区域。

二、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旅行中多留意安全警示、风险提示、游客须知,全程做好自身防护。谨慎前往景区内悬崖、峭壁、峡谷等危险地带活动,谨慎参与高空、高速、冰雪等高风险项目,不到未开发开放区域游玩。选择正规餐饮店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建议高龄、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游客不前往高海拔地区。密切关注出境游目的地安全形势和注意事项,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外出须乘坐正规旅游大巴、游船等交通工具,不携带违禁物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穿戴救生衣,切勿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自驾出游,确保车况良好,备好防滑链、应急电源等冬季出行装备,行进途中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遇结冰、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

四、注意防范火灾风险。户外旅游要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不在有防火提示区域吸烟、烧烤或使用明火,不随意丢弃火种。入住酒店,及时了解消防疏散通道,不躺卧在沙发、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室内参观游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注意加强身边火灾风险隐患监督提醒。

五、共同践行文明旅游。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及公共游乐设施。践行“无痕旅游”理念,不污染水源,不践踏绿地花丛,不刻画涂抹古迹,不随意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废弃物。践行“光盘行动”,拒绝铺张浪费,倡导低碳节约出行。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参与灯会、庙会、民俗展演等活动时,有序排队、文明互动。

六、遇事保持冷静处置。若遇突发险情或意外事件,保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必要时拨打110(报警)、120(急救)、119(消防)及景区应急救援电话求助,清晰说明事发地点、险情情况及联系方式,等待救援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衷心祝愿广大游客朋友春节愉快,开心出游、平安归家!


编辑: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
© 2002-2025 蜀ICP备11024876号-2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邮箱:jms8612@163.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成1533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