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省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对乐山市部分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剧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曝光如下。
一、乐山市市中区剧中剧沉浸式演绎剧场
隐患问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违规设置卷帘门。

相关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1项 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二、乐山市市中区乌木文化博览苑
隐患问题:景区内设有制冷量为66KW的大中型空调系统,但未配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持证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

相关规定:GB 45067-202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第4项第4.1条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项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乐山市市中区金凤凰网吧
隐患问题:消防设备中,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重要设备缺失,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相关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项 未按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相关要求无法正常运行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四、乐山市犍为县桫椤湖景区
隐患问题:A级旅游景区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
相关规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 营业性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文旅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问题清单已转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督促立即整改。
近日,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省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对乐山市部分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剧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曝光如下。
一、乐山市市中区剧中剧沉浸式演绎剧场
隐患问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违规设置卷帘门。

相关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1项 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二、乐山市市中区乌木文化博览苑
隐患问题:景区内设有制冷量为66KW的大中型空调系统,但未配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持证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

相关规定:GB 45067-202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第4项第4.1条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项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乐山市市中区金凤凰网吧
隐患问题:消防设备中,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重要设备缺失,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相关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项 未按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相关要求无法正常运行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四、乐山市犍为县桫椤湖景区
隐患问题:A级旅游景区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
相关规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 营业性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文旅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问题清单已转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督促立即整改。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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