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创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强化艺术生产能力,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创作生产富有四川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精品力作,推动我省戏剧创作和精品生产的蓬勃发展,鼓励我省戏剧创作人员和戏剧创作组织工作者的主观积极性,推动戏剧创作事业繁荣发展,在各市州推荐名单基础上,根据剧目工作室掌握的情况,经认真评比筛选,决定对以下单位和同志进行表彰,分别授予“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 、
“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组织工作者”和“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工作者”荣誉。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
达州市创作办公室
南充市创作办公室
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
内江市戏剧创作研究室
遂宁市文学艺术创作办公室
泸州市文化创作办公室
甘孜州文化局创作办公室
乐山文化艺术研究所
二、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组织工作者:
王莉娜 李 诚 普光泉 张 淼 尹 玲 郑岷波
蒋
刚 许梅芳 黄淑军 刘佩全 刘德君 刘义武
魏文跃 唐国良 胡 海 熊晓虹
三、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工作者:
达
州
苟海泉 谭仕海 陈 平
攀枝花
李 骊 陈建文
内 江
黎 威 罗四维 李笑都 曹坤丽
泸 州
张 波 丁以群
遂 宁
陈 立 李茜芝 陈 春
广 元
文 武
宜 宾
朱 为 孙安平 赵垭洁
甘 孜
肖 宇 尼 玛
巴 中
佘登科
广 安
蒋晓明 罗建明
绵 阳
唐
虎 倪朝晖
自 贡
廖时香
缪德龙 徐 淞
眉 山
唐稚明 刘 卫
成 都
吴泽地 潘乃奇 曹顺成 谭 菁
特此通报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四川省艺术创作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表彰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创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强化艺术生产能力,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创作生产富有四川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精品力作,推动我省戏剧创作和精品生产的蓬勃发展,鼓励我省戏剧创作人员和戏剧创作组织工作者的主观积极性,推动戏剧创作事业繁荣发展,在各市州推荐名单基础上,根据剧目工作室掌握的情况,经认真评比筛选,决定对以下单位和同志进行表彰,分别授予“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 、
“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组织工作者”和“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工作者”荣誉。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
达州市创作办公室
南充市创作办公室
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
内江市戏剧创作研究室
遂宁市文学艺术创作办公室
泸州市文化创作办公室
甘孜州文化局创作办公室
乐山文化艺术研究所
二、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组织工作者:
王莉娜 李 诚 普光泉 张 淼 尹 玲 郑岷波
蒋
刚 许梅芳 黄淑军 刘佩全 刘德君 刘义武
魏文跃 唐国良 胡 海 熊晓虹
三、2017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工作者:
达
州
苟海泉 谭仕海 陈 平
攀枝花
李 骊 陈建文
内 江
黎 威 罗四维 李笑都 曹坤丽
泸 州
张 波 丁以群
遂 宁
陈 立 李茜芝 陈 春
广 元
文 武
宜 宾
朱 为 孙安平 赵垭洁
甘 孜
肖 宇 尼 玛
巴 中
佘登科
广 安
蒋晓明 罗建明
绵 阳
唐
虎 倪朝晖
自 贡
廖时香
缪德龙 徐 淞
眉 山
唐稚明 刘 卫
成 都
吴泽地 潘乃奇 曹顺成 谭 菁
特此通报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四川省艺术创作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