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文件
川文剧﹝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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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
入选作品创演提高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艺术科、创办,各参赛高校、院团:
为隆重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我省优秀小品(小戏)创作和发掘戏剧表演人才,提高小品(小戏)创作和表演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戏剧舞台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拟于2017年9月11日至12日在成都举办“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入选作品创演提高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交流方式,提高参赛作品在创作、表演以及舞台呈现等方面的水平。
二、举办单位
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三、参会人员
1、参会人员仅限于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入选作品主创人员,每个作品限1人参会(省直、成都院团及在蓉高校不安排住宿。)
2、所有参赛作品分为若干个小组,分别由专家进行分析点评和帮助提高。
3、参会人员将各自参赛作品在初选后的修改加工情况以书面形式准备妥当,以便同专家进行交流讨论。
4、参会人员请在2017年9月7日17:00前将人员姓名、性别、参赛作品名称发至联系邮箱。按名单实名安排食宿。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培训。
5、规定名额以外人员参加培训,由剧目工作室代收教材费300元,食宿由剧目工作室负责,仍需在上述时间将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发至联系邮箱,以便安排食宿。
四、培训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11日09:30—11:30。
2、培训时间:2017年9月11—12日,会期2天(12日午餐后离会)。
3、报到地点:成都达州宾馆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将军街1号
4、培训内容:参赛作品的分析点评和讨论提高。
五、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联系人
姜薇 林艳冰 电话:028-86122575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2017年9月4日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文件
川文剧﹝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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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
入选作品创演提高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艺术科、创办,各参赛高校、院团:
为隆重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我省优秀小品(小戏)创作和发掘戏剧表演人才,提高小品(小戏)创作和表演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戏剧舞台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拟于2017年9月11日至12日在成都举办“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入选作品创演提高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交流方式,提高参赛作品在创作、表演以及舞台呈现等方面的水平。
二、举办单位
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三、参会人员
1、参会人员仅限于四川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入选作品主创人员,每个作品限1人参会(省直、成都院团及在蓉高校不安排住宿。)
2、所有参赛作品分为若干个小组,分别由专家进行分析点评和帮助提高。
3、参会人员将各自参赛作品在初选后的修改加工情况以书面形式准备妥当,以便同专家进行交流讨论。
4、参会人员请在2017年9月7日17:00前将人员姓名、性别、参赛作品名称发至联系邮箱。按名单实名安排食宿。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培训。
5、规定名额以外人员参加培训,由剧目工作室代收教材费300元,食宿由剧目工作室负责,仍需在上述时间将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发至联系邮箱,以便安排食宿。
四、培训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11日09:30—11:30。
2、培训时间:2017年9月11—12日,会期2天(12日午餐后离会)。
3、报到地点:成都达州宾馆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将军街1号
4、培训内容:参赛作品的分析点评和讨论提高。
五、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联系人
姜薇 林艳冰 电话:028-86122575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2017年9月4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